2007年4月21日 星期六

規範置入性行銷 怎是反商 2007.03.24

為具體規範日益氾濫的媒體置入性行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完成「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認定原則」修改草案,並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但卻招來出席的媒體業者群起攻之,批評NCC有意規範置入性行銷係反商情結在作祟,還強調政府應尊重媒體新聞自由,萬萬不可管制新聞媒體的報導內容等等。

當天筆者代表媒體改造學社參加此公聽會,面對媒體業者公開指控NCC有反商情結,並倡言捍衛新聞自由的舉動,實在真是哭笑不得。首先我實在看不出來規範媒體置入性行銷與反商情結有何相關?嚴格說,媒體業者此舉有點像「打人喊救命」,因為我倒覺得問題癥結是媒體經營者有「反專業情結」,因為如果在節目裡出現商品置入,只會扼殺創作者的創意專業,不僅導演要隨時注意讓商品露露臉,編劇也要想盡辦法讓商品成為劇中「角色」;還有在新聞部門,來自業務部門的「專案」與「業配」通知,或者是同集團企業的「必播」指令,從不讓新聞工作者依其專業判斷來決定什麼是新聞,該播什麼,一切業務至上,這些不是反專業的情節是什麼?

向老闆爭取新聞自由
其次,媒體業者衝著NCC官員高唱新聞自由的舉動更讓我佩服。我十分同意,媒體挺身捍衛新聞自由係天經地義,也應義無反顧。不過我也想提醒新聞工作者,在向政府倡言新聞自由的同時,也要在業務部門向新聞部門下條子時,挺起胸膛向媒體老闆說--我要我的新聞自由,不然公開向NCC嗆聲的舉動就太矯情了,不是嗎?

置入性行銷違反新聞專業與自主是無庸置疑的,而某種程度來說,NCC具體規範置入性行銷以排除不當商業力影響新聞產製,應有協助新聞記者捍衛新聞專業與自由的意味。但諷刺的是,原本應由新聞記者主動爭取的新聞自由與新聞專業,現在反而是要由政府透過立法才能獲得些許保障!台灣媒體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啊?

盼NCC抗拒業者壓力
回到規範置入性行銷這件事,從NCC提出的修正草案來看,難怪會搞得業者群情激憤,因為草案內容不是最該規範的沒有規範,不然就是把原先的規定修得更難具體執行。例如,當前媒體置入性行銷最大客戶就是中華民國政府,但NCC卻隻字不提;而增訂的第七條新聞報導規範,其法條內容卻又模糊不明,恐怕只會落得徒具條文無法執行;還有如企業贊助體育活動的節目內容如何落實規範也應是重點。

我個人支持NCC修法具體規範媒體置入性行銷,期待NCC能抗拒業者壓力而戮力貫徹,但也要提醒NCC,如果無法立即提出修正辦法,那就好好根據現行法規確實執行,因為我不覺得現行法規有太多窒礙難行之處,恐怕有無執行的決心才是比較嚴重的問題吧!

其次,如果NCC無法擔負修法職責,那就請集思廣益吧,閉門造車再加開個公聽會就想解決問題的心態恐怕該調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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