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1日 星期日

富豪與淫蟲 2008.05.11

富豪與淫蟲?讀者看到標題,不要以為這篇投書要爆什麼料,筆者只是想借用近日大陸房產考察團被媒體戲稱為富豪團的新聞,來談談台灣媒體為凸顯報導內容,慣將報導對象化約成簡單的指涉詞彙,此舉常造成被報導者的困擾,並強化閱聽眾對被報導者的刻板印象,其深遠影響值得社會各界三思。例如最近大陸房產考察團被稱為富豪團即是例子之一,而不久前陳冠希的私密自拍照被媒體稱作慾照,還有其他如淫狼、毒蟲、外籍新娘等,都是這樣的例子。

由於大陸房產考察團挾著媒體對他們有所求的優勢,他們一抗議,媒體只好乖乖改稱他們是企業家團。但問題是,那些被稱為淫蟲、山地人、外籍新娘等的社會邊緣族群,都不是媒體的寵兒,都缺乏掌控媒體的優勢,大家能否設身處地去想,當他們被媒體化約成淫狼、外娘的窘況呢?更嚴肅的議題是,當媒體將報導對象刻板化,進而建構整個社會對他們的刻板化形象,並引發族群平等與公民平權等問題,難道媒體沒有責任嗎?

媒體刻板化報導對象的手法概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簡化:例如將陳冠希的私密自拍照簡稱為慾照,那想必不少人家裡都有許多的「慾照」吧!難道不可以價值中立的指稱其為「私密照」嗎?還有不管任何對象,只要是指涉年輕女子則一概簡化稱為妹,例如大陸妹、傳播妹,甚至高麗妹、泡菜妹、櫻花妹等等,報導言辭充滿輕蔑之意,而媒體卻從不思考這樣的簡化是否合適?是否真的可以幫助閱聽眾理解報導對象,還是只是希望能語不驚人死不休以搶佔版面與爭取收視率呢?

第二種是醜化:這是媒體對待弱勢的慣用手法,例如色情案件嫌疑犯就統統用淫蟲、某某之狼、伸魔爪、逞獸慾、色慾薰心等等極盡負面之言詞來描繪涉案對象與情節,不僅醜化事件當事人,且有未審先判的意味。此外媒體在報導如精神病患或愛滋病患新聞時,不僅常強化其刻板印象,甚至還會加油添醋,用「不定時炸彈」等詞彙暗示其危險性與潛在危機,機械性的傳達刻板形象並再次傷害該族群,進而阻礙整個社會大眾對他們的理解與諒解,等於是對弱勢的雙重傷害。

第三種是美化:相對於醜化,媒體還有一項本事,就是莫名的美化其報導對象,當閱聽眾聽到媒體常稱某某專家、社會名媛、名女人、企業家等,就是媒體過度美化報導對象的例子。嚴格說,這也是媒體不負責任的展現,因為什麼叫專家?其客觀標準何在?什麼叫社會名媛?這是哪種職業?筆者很難想像社會上有任何職銜或專業可以被稱作「社會名媛」?難道台灣社會已經多元化或後現代到名女人也可以是個專業職銜啊?真是荒唐!另外阿狗阿貓只要上媒體都可以稱作專家,這類媒體美化報導對象的問題更多,有點罄竹難書,實在不想多說!

總而言之,當社會大眾認為所有原住民都喜歡喝酒,所有同志都很娘娘腔,所有頭纏頭巾的阿拉伯人不是石油大亨就是恐怖份子,還有所有菲傭都叫作瑪麗亞時,這到底是閱聽眾有問題,還是媒體有問題呢?刻板印象容易塑造,但值得重視的是隱藏在刻板印象背後的誰受益與誰受損的嚴肅課題,因此寄望媒體應該深思使用化約詞彙指涉報導對象的媒體再現問題,請慎選新聞報導內容的指涉詞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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