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1日 星期六

電視頻道大戰一觸即發 2004.11.25

每年年底都會爆發的有線電視系統商與頻道商的續約紛爭,今年因新聞局強力推動公益頻段政策,爭議將比過去更加複雜與棘手,儼然已成為茶壺裡的風暴。

每到年底,有線電視系統商將花多少錢去購買哪些有線頻道,總會形成包括訂戶三者間的緊張情勢,這樣的戲碼雖然年年上演,但過去幾年倒也還能逢凶化吉,但今年最大的變數是主管機關的加入戰局。新聞局初步決定,將強力要求有線電視系統在明年起能淨化前25頻道,編排符合公共利益、提供社會服務,與適合闔家觀賞的頻道,形成公益頻段。

所謂公益頻道?
這構想在新聞局與業者初步溝通時,曾引發有線電視集團的疑慮,一是質疑官方定頻的法源依據,二是應由誰來定義何者是新聞局所謂的公益頻道?

平心而論,有線業者的質疑有其道理,也是主管機關較為理虧之處。不過,問題是,新聞局強力建議規劃公益頻段,應該會獲得廣大收視戶的支持,因此在新聞局判斷這是值得推動的政策後,雙方似已產生爭執不下的對峙之勢,聽聞業者甚至揚言,如果新聞局「蠻幹」,業者將不惜抗爭到底,並至監察院檢舉。

讓業者因地制宜
為免頻道斷訊噩夢降臨,而新聞局美意亦能實現,筆者願提出幾點淺見。一是建議新聞局將公益頻段的規劃改作負面表列來呈現,除要求系統業者應將必載頻道(無線電視台、客家、原住民頻道),以及公共近用與地方自製等頻道列入公益頻段外,其餘只須建議業者將不適合闔家觀賞的頻道,如購物與股市頻道,排除在公益頻段之外即可。只要業者能配合此基本訴求,其餘則可由業者自行進行其公益頻段的頻道編排。如此一來可避免主管機關主張頻道權的爭議,二來也可由系統業者採因地制宜的權變措施,進行公益頻段的頻道編排。

其次建議主管機關,將立即於明年實施的公益頻段政策,設緩衝期一年,只要系統業者能遵守前述排他主張,建議新聞局借鏡美國當年推動電視節目分級的作法,鼓勵業者自律團體自行商議符合公益服務與闔家觀賞之頻道的標準,不必主管機關強力介入,一來可免於政府圖利特定頻道商的質疑,二來亦可協助業者學習自律,如果在期限內業者無法訂定公益頻道判定標準,政府再介入主導。

借鏡美國的政策
不過由於台灣有線電視產業面臨集團垂直與水平壟斷市場的困境,這項自律作法似應要求有線集團不得介入,否則憑有線集團壟斷市場的事實,恐怕自律的結果只會導致獨立業者任由集團業者宰制。

當年美國推動電視節目分級時,亦曾遭受電視業者的強力反彈,但因此政策受到民眾的支持,因此FCC宣布先以一年為限,由業者自行擬定分級標準,否則一年期滿政府將強行分級,結果最後還是由業者自行進行節目分級,既可達成節目分級目標,亦可免除政府介入的疑慮,更可鼓勵業者自律,真是一舉三得,值得供新聞局推動公益頻段政策時參考。

雖然新聞局強力介入公益頻段政策,是有適法與適時的爭議,但站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上,新聞局似又責無旁貸,因此如何創造主管機關、業者,以及消費者三贏,有待各界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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