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1日 星期六

不要再訂自律公約吧 2005.09.03

7家電視新聞台日前訂出自律公約,並將成立新聞自律委員會和新聞諮詢委員會,除宣示新聞產製的自律決心,並強化他律與自律連結的機制。當筆者看到這新聞時,心裡浮現的第一個念頭是--不會吧?又來了!請少來這一套!

老闆為賺錢媒體捨專業
首先,我從來不覺得新聞台新聞部門高階主管缺乏新聞專業,或不懂新聞自律,甚至我覺得他們懂得比台灣民眾或像我這種蛋頭學者還要多更多。當前台灣電視新聞台的問題癥結在於其營運受制於商業邏輯機制,明白點說,就是凡事強調收視率與廣告營收,是這些賺錢的壓力讓他們變成完全不顧新聞專業,以致惡性競爭。因此如果不能解決媒體營運商業化與新聞產製商品化的癥結,談新聞自律何用?如果談談自律或設個自律組織就可以改善當前的問題,那台灣電視新聞台就不會敗壞至此!所以電視新聞台搞自律組織是騙人的,或者說,是自我催眠,也是欺騙大眾,我相信新聞主管對自己面對的問題心知肚明,只要媒體老闆們的賺錢理念沒變,成立什麼組織都一樣,老闆照樣會對他們說-Show me the money!

如果真有要苛責現在的新聞部高階主管的,我會建議他們,請不要那麼輕易犧牲新聞專業而去迎合老闆的營利意圖,至少為台灣媒體的前途,請抗壓性再高一些,對於違反新聞專業的不當要求,願意適時去跟老闆說NO!

無心行自律組織成誘餌
其次,我不覺得媒體成立自律形式的新聞諮詢委員會有什麼用,最後只會變成媒體為非作歹的橡皮圖章或擋箭牌,因為問題還是如前面所述,如果媒體老闆還是漠視媒體的本質與社會責任,這些諮詢組織能發揮什麼作用?有許多例子可以證明我的「預言」,某家新無線台成立時還不是大張旗鼓的設立新聞諮詢顧問委員會,但曾發揮何實質作用?現在還存在嗎?最近被撤銷執照的新聞台,其集團不僅有傳播委員會,更設有新聞諮詢顧問委員會,如果他們真有心讓這些外部諮詢組織發揮作用,應該不致於落到被撤照的下場,或者撇開撤照爭議不說,既然已經設立相關組織,再成立另一個功能幾乎完全相同的組織用意何在?已經設立的組織又要如何處置?所以新聞媒體不必自欺欺人,如果缺乏真心誠意,以及願意給予諮詢組織實質的職權,那恕我直言,這個組織將只是形同虛設,也只是被用來作為爭取繼續換照的誘餌而已。

因此,台灣不缺新聞自律的口號,也不缺新聞專業的人才,缺的是認識媒體本質的媒體老闆,缺的是肯堅持專業的新聞主管,這些才是目前新聞媒體發展的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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