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1日 星期六

限播外劇何干鎖國 2006.01.14

媒體報導新聞局有意在電視黃金時段限播外劇,這原是一個值得好好討論的政策議題,但卻似乎立即被媒體貼上「鎖國政策」的標籤,而猛遭批判,或者被反諷成「錯愛台灣」而猛遭消遣,顯示台灣媒體耗損政策議題的戰力實在可怕!

限播不等同於鎖國
首先談限播外劇等同鎖國政策的說法,有人批評說,政府從不去學學韓國如何推動該國影視產業,然後回來思考如何獎勵本土影視業者,卻只會關起門來限制外劇的播出,這是不負責任的作法,只是在推行鎖國政策。其實這種說法是誤謬的,因為根據影視業者蒐集到的資料顯示,韓國由政府與業者共同成立外購影片窗口,統籌購買外片事宜,並在政府主導下,與影視業者達成無線電視台必須在晚間11點以後才能播出外片。再看中國大陸,外國影集不能在黃金時段播出,且只有國營電視台才能有外國影視節目的配額,這還不包括其對「引進劇」、「合拍劇」,與「國產劇」等等的限制。

如果以上韓國與中國大陸對外片的種種限制都可以算是「鎖國政策」,但這些政策卻不僅可以扶植本國影視產業,還可以拓展影視產品外銷,每年替國家賺進上千億元的話,那這種鎖國政策好像也沒什麼不好,不是嗎?前述批評的矛盾在於,韓國影視政策的成功造就這幾年韓流的風潮,而韓國影視政策的成功,限制外片播映相關政策當然有其貢獻,所以說,新聞局研議限播外劇的可行性,就不能簡單化成鎖國政策,也不能等同政府不肯積極扶植影視產業。當然,新聞局研議黃金時段限播外片的同時,還是應提出具體的配套措施,以說服國人在限播後,不會導致黃金時段塞滿不堪入目的大爛劇,例如該儘速具體研議獎勵影視業者的措施,以及規劃如何將好的作品行銷海外,甚至形成台流。

偶像劇也屬本土劇
其次,「限播外劇」被簡單化成「保障鄉土劇或台語劇」的「錯愛台灣」,這亦是媒體常常簡單化討論政策議題可怕的地方。限播外劇是在扶植本土劇,怎麼會被說成是鼓勵鄉土劇或台語劇呢?這些只是本土劇的類型之一,像偶像劇的《流星花園》和《綠光森林》,或者像公視的《孽子》與《後山日先照》等都是本土劇。或許大家一聽到本土劇就想到《霹靂火》或《龍捲風》,但其實限播後獎勵的對象是所有在地產製的影視製品,不必然就是台語劇或鄉土劇,這絕對是錯誤的指涉。

不必從扣上文化保護的大帽子出發,光從當前台灣影視產業困境來思考,為保護或扶植台灣影視產業,我是贊成有限度的限播外劇,但考量台灣影視產業經濟規模,以及閱聽眾權益,我不贊成全面限播外劇,應該思考播出時段與比例問題。以電視黃金時段為例,不必所有境內外或所有類型頻道都限制,也不必完全禁止,可以綜理產業困境、經濟規模,與閱聽眾權益等三方面考量,提出限播比例,再供頻道業者參酌研商。當然,影視產業政策應該以獎勵扶植為主軸,限制競爭只是輔助手段,這項核心理念不能偏誤,才能致勝。

最後,想提醒的是,一個好的政策需要集思廣益,各界可聚焦於討論實施限播政策之利弊?該如何具體執行?規範對象與內容為何?還有,配套措施如獎勵辦法如何擬定?這些都需要各界持續提供意見,而現在這項政策在研議中最不需要的就是--所有不明就裡的冷嘲熱諷!因為把姚局長說成「姚頭丸」並不能讓台灣影視產業更好,更何況未來這項政策是NCC要負責的,也不會是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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