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新論壇「我們該有什麼樣的公共電視」系列
主辦單位: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中央通訊社
贊助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第一場:公廣集團如何在政治力「一臂之遙」下貫徹透明治理、公共監督
時 間:2009年2月28日(六),上午9:00~12:00
地 點:中央社八樓嗜啡廳(台北市松江路209號8樓)
與談發言綱要
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
一、公視預算連續兩年遭立法院凍結,嚴重影響正常運作,公民團體要求應在 營運、治理充分接受公眾監督的前提下保障其法定經費,以維護公視營運品質。公視應如何回應此一社會期待?在目前法令與環境下,有哪些具體可行的辦法?
公視應該接受公眾監督,以符合社會期待,而公視亦已將辦理公聽會聽取各界指教。
個人簡單意見是,符合社會期待只是公視應遵循的最低標準,但應該不至於視將公視所有決策過程都赤裸裸攤在陽光下檢驗,例如聽說有立委將提案,公視董監事會須全程錄音、錄影、紀錄,然後上網公開,我就覺得有點過火,紀錄可以公開,但公開會議錄影畫面所為何來,就值得商榷。
不過如果這條款修正通過,那我也沒辦法,只是我很好奇,有誰要看五個小時以上很冗長的公視董監事聯席會開會過程?
二、公共電視經費來自納稅人,立法院代表納稅人對公共電視預算進行把關,但應如何避免政治力不當的干預?貫徹當初創立公共電視時所抱持,也是與其他世界先進公共電視體制所共同擁有的,與政治保持「一臂之遙」的理想?
政治力與公共媒體「一臂之遙」的理想很令人期待,但務實來看,國人不應該認為台灣成立公共媒體後,它就不會受到任何政治力的干預,這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對於政治力的影響,公共媒體最重要的基本精神在於,不應接受任何政治力的不當操弄,而公共媒體在面對各種政治力影響時,應該讓它們在公開場域裡競逐,不受黑箱式或暗盤式的不當操控,而公共媒體在面對政治裡介入時,應該秉持以公共利益為底限去思考。
要避免政治力的不當干預,首重主管機關的角色、董監事的選任,以及經費與人事的規範設計,這就與公視法修法有關。
三、公共電視法即將進行修訂,在此次修法中應如何進一步協助落實此「一臂之遙」理念?
主管機關的設置應形式化或說虛擬化:有人說是新聞局,有人說該是NCC,有人說應是未來的文化部,更有人說應該是形式的主管機關-行政院。重點是,公視的主管機關應該只是形式上的管轄機關,也就是說,所有公視面對公視法所應有的法規遵循行為,都以立法院為最高主管機構,以現在的新聞局而言,面對公視的年度預算,新聞局其實不應對公視預算做任何實質審查,而應交由最高監督機關立法院為之。但是我這樣說,絕不是同意像去年底立法院強硬監督公視的作為,如果等一下有多餘時間,我們可以再談談這個嚴重影響公視正常營運的問題。
董監事甚至總經理應該建立公開化的選任機制:目前公共電視法規定的董監事選任的規範與程序還算符合期待,即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組審查委員會審查選任,符合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的民主程序,但行政院長提名是否可以更公開,例如接受公眾/團體推薦,而立法院審查會前應該召開公聽會,且審查會應全程公開,讓提名與選任更公開,有更多參與。
捐贈給公視的年度經費應充足且明訂固定額度:要公共媒體可以獨立,首重要給他有充足的經費預算,這也是為什麼媒改團體期待公視法修法應該明訂捐贈公廣集團的年度固定經費,以免讓政治力利用經費控管藉機創造可趁之機,去年的數位預算,每年的標案等,不都是給政治力製造可以將手伸進公視的機會嗎?
經費來源除政府捐贈外,還應明訂電視產業特別基金,在立法院監督下,全交由公視自主運用。過去無線電視產業有廣電基金負責無線電視與廣播盈餘提撥的管理(不過目前廣電基金已裁撤,無線電視其實也早無盈餘),另外目前有線電視產業則有設有線電視特種基金(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每年收取有線電視業者營業額1%,其中30%交給公視,至於衛星電視、直播電視則無特種基金的設置。我個人的建議是,應該明訂所有廣播電視事業,包括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衛星電視、廣播電台、數位廣播等廣播電視事業,每年應提撥營業額的一定比例(可以是1%或3-5%),捐贈公共電視,作為推廣電媒體公共服務之用途,說白話一點,就是所有商業電視做的壞事,就由公共電視來幫他們贖罪,而且既然商業媒體都已經繳過稅,那若要再收取特種基金,實在不宜再把特種基金撥給政府(依現行有線電視法,有線特種基金的30%是撥給中央主管機關新聞局/NCC,40%撥給各地方政府),這是不對的。所有廣播電視事業都應收取特種基金,全交由公共電視作為營運經費來源。
讓華視、原民、客家、宏觀等電視台與公廣集團的關係明確化,並明訂預算經費的額度與來源。個人粗略的構想是,政府應編列給華視附負擔捐贈,原、客、宏三台的預算都應由公廣集團來集中編列(但可以指定專款專用),不應由原民會、客委會,與僑委會等行政機關來主導與干預,但其餘較細緻規劃的部份,我還沒有具體的建議,需要再多一點時間去仔細思考。
2009年3月26日 星期四
2008年9月16日 星期二
電視新聞不能配飯吃
中央研究院研究員發表公開信建議該院餐廳不要播電視新聞,引發院內及社會各界的諸多討論。這群研究員們認為用餐需要安靜的環境,具誇張聲光與影像的台灣電視新聞呈現方式實在有礙消化,但也有人認為,現代人生活忙碌,利用午餐時間看看電視新聞可以增進對時事的了解,有何不可?似乎雙方都有其立論基礎,但筆者想說的是,雙方的主張未必是對立的,也應該有兩全其美甚至更圓滿的做法。
降低音量減少影響
從許多專業研究結論證實,看多了普遍具誇張聲光影像效果的台灣電視新聞呈現方式是有礙身心健康的,因此強調用餐時不宜配「重口味」的電視新聞是有其道理的。雖然中研院餐廳開不開電視,外人可能無法置喙,但若單就這爭議點來思考,如果中研院餐廳不想關機,那其實可將電視聲音關掉或關到最小聲,至少可以做到不強迫不想受電視新聞影響吃飯情緒的用餐者去收聽,但想看電視新聞者則可以用眼看畫面的方式去了解新聞,我想國外許多公開場所都是用這種方式任君選擇看電視與否。
其次,如果大家真想利用用餐時間了解時事,那為何不聽聽廣播就好呢?中研院餐廳如果要避免爭議繼續擴大,那其實可以改播放廣播新聞應該也可以吧,這樣用餐者可以眼看食物耳聽新聞,即使聲音還是會無所不在,但好像也比較能心無旁騖地專心吃頓飯。另外,閱聽眾若想要多了解新聞時事,除了可以選擇廣播或報紙外,也不必一定要收看整天不是充滿政治口水或社會八卦,不然就是商品置入性行銷等各類不當訊息且不斷重播的全新聞頻道不可。
齊力改善媒體亂象
如果民眾還是比較喜歡有聲光影像的電視新聞,建議不妨可選擇公共電視的各新聞時段,或收看無線電視台每天一小時的晚間新聞都好,不僅可以平心靜氣以及擇重點式的看電視新聞,更重要的是能有效率的了解新聞時事,何必浪費許多時間在那些通常播的都不是新聞且不斷重複的新聞「專業」頻道呢?
最後想對發表公開信的中研院研究員們說,如果中研院餐廳最後還是決議要繼續大聲的播電視新聞,那也請大家先不必氣餒,何況關機絕不會使台灣的電視新聞變更好。根本的解決之道是,歡迎研究員們或更多不想看電視新聞的民眾,齊力加入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基金會等致力推動健全台灣電視產業結構與經營環境的公民團體的行列,相信唯有徹底從產業與產權結構去扭轉惡質的電視經營邏輯,進而建構將專業意理與倫理規範納入新聞內容產製的專業環境,然後透過媒體素養教育培養耳聰目明的閱聽眾,最後結合閱聽眾形成有力的媒體監督機制,這樣才能比只是關機或裝作視而不見要來得使台灣的媒體改革更有希望些。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陳炳宏
降低音量減少影響
從許多專業研究結論證實,看多了普遍具誇張聲光影像效果的台灣電視新聞呈現方式是有礙身心健康的,因此強調用餐時不宜配「重口味」的電視新聞是有其道理的。雖然中研院餐廳開不開電視,外人可能無法置喙,但若單就這爭議點來思考,如果中研院餐廳不想關機,那其實可將電視聲音關掉或關到最小聲,至少可以做到不強迫不想受電視新聞影響吃飯情緒的用餐者去收聽,但想看電視新聞者則可以用眼看畫面的方式去了解新聞,我想國外許多公開場所都是用這種方式任君選擇看電視與否。
其次,如果大家真想利用用餐時間了解時事,那為何不聽聽廣播就好呢?中研院餐廳如果要避免爭議繼續擴大,那其實可以改播放廣播新聞應該也可以吧,這樣用餐者可以眼看食物耳聽新聞,即使聲音還是會無所不在,但好像也比較能心無旁騖地專心吃頓飯。另外,閱聽眾若想要多了解新聞時事,除了可以選擇廣播或報紙外,也不必一定要收看整天不是充滿政治口水或社會八卦,不然就是商品置入性行銷等各類不當訊息且不斷重播的全新聞頻道不可。
齊力改善媒體亂象
如果民眾還是比較喜歡有聲光影像的電視新聞,建議不妨可選擇公共電視的各新聞時段,或收看無線電視台每天一小時的晚間新聞都好,不僅可以平心靜氣以及擇重點式的看電視新聞,更重要的是能有效率的了解新聞時事,何必浪費許多時間在那些通常播的都不是新聞且不斷重複的新聞「專業」頻道呢?
最後想對發表公開信的中研院研究員們說,如果中研院餐廳最後還是決議要繼續大聲的播電視新聞,那也請大家先不必氣餒,何況關機絕不會使台灣的電視新聞變更好。根本的解決之道是,歡迎研究員們或更多不想看電視新聞的民眾,齊力加入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基金會等致力推動健全台灣電視產業結構與經營環境的公民團體的行列,相信唯有徹底從產業與產權結構去扭轉惡質的電視經營邏輯,進而建構將專業意理與倫理規範納入新聞內容產製的專業環境,然後透過媒體素養教育培養耳聰目明的閱聽眾,最後結合閱聽眾形成有力的媒體監督機制,這樣才能比只是關機或裝作視而不見要來得使台灣的媒體改革更有希望些。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陳炳宏
2008年9月4日 星期四
成立國會頻道問題還很多
朝野立委組成的國會議事轉播考察團在拜訪美國C-SPAN頻道後決議,將力促立法院在明年初成立轉播國會議事的專屬電視頻道「國會頻道」。近日來這項主張受到諸多正面肯定,但筆者卻有些逆向思維,因為務實來看,台灣成立國會頻道應該還問題多多。
首先是頻道所有權問題。也就是說國會頻道該由誰來主控與營運?是由立法院編列預算來主導成為立院頻道?或是立院編預算後委由公視執行成為公共頻道?還是政府出資成立基金會負責轉播事宜?或是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共同出資成立頻道,由其主導並營運之,就像美國C-SPAN的運作模式?台灣國會頻道屬性有諸多可能,但營運模式皆不相同。
所有權歸誰屬性難定
美國在1979年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出資成立C-SPAN,它自詡是提供閱聽眾接近重要議事現場的公共服務頻道,在經費上自給自足,在運作上獨立自主,其所有權與官方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考察團了解此點基本差異,那台灣國會頻道的所有權屬性應該會是個亟待思考的問題。如果未來國會頻道由立法院出資主導,充其量只是個轉播立院議事的立院頻道,應該與C-SPAN不同,因為C-SPAN不僅轉播參眾兩院的國會議事,也轉播各級政府的重要決策與公共事務會議,甚至總統大選活動等等。另外,或許轉播議事這種事,立委諸公總是會先想到公視,但公視目前正面臨預算被立院擱置的困境,加上公視長期處在經費不足的窘境,立院總不能沒事就找公視麻煩,有事就希望公視能「馬兒好且要不吃草」,實在有點糟蹋人。除此之外,如果國會頻道要採用筆者前述提出的其他模式營運,立院與各界恐怕還需審慎評估,因為所有權屬性涉及國會頻道的角色與定位的確立。
立委易爭議鏡頭多寡
其次是議事轉播的準則與規範問題。雖感覺這點應是籌備國會頻道的細節,但以台灣朝野長期藍綠對抗的政治生態來看,這反而是成立國會頻道最令人擔心的隱憂。如立法院開議期間,除大會外,每天可能還有許多委員會議,轉播時如何決定其優先順序是個問題;更不用說,如果諸多立委在同時間召開公聽會、記者會等,那又該如何取捨轉播與否?還有一年365天所有會議如何排序播出及重播也是個問題。
而更可怕的事是,每場會議轉播時,全場參與者如何運鏡取景,屆時定會引發立委間每人鏡頭多寡的爭議,轉播主其事者更會不勝其擾!這些都是國會頻道運作的不定時炸彈,所以國會頻道議事轉播的遊戲規則不能不優先規劃與設計。
筆者去年底曾拜訪美國舊金山市政府訪談其所屬市政頻道的主要負責人,了解公共事務相關頻道的運作現況。兩個市政頻道不僅轉播市長公開行程,也轉播市議會各種會議及市府各局處的重要會議與記者會等,訪談中受訪者都提到轉播細節的規劃很重要,大至如何訂定轉播各項會議優先順序的標準,小至轉播會議中主鏡頭該對著誰,如果有多方爭吵的畫面,轉播者如何運鏡,甚至如果有抗議團體在會議鬧場該如何轉播等等。
雖然舊金山市政頻道在營運上不同於C-SPAN,但卻比較類似目前討論的國會頻道,而根據筆者參訪舊金山市政頻道的經驗,國會頻道絕不會是只要在議場架幾個轉播機器就可以立即運作的,特別是台灣的政治生態,國會頻道的轉播規範亟需事先審慎設計與規劃。
整體來說,雖然各界對國會頻道樂觀其成,但從頻道產權屬性的設計、議事轉播規範的訂定,到頻道市場機制的確立,即便不先考量傳播科技的推陳出新,成立國會頻道都還有諸多規劃需從長計議,又何必急著要推出呢?
2008年09月04日蘋果日報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陳炳宏
首先是頻道所有權問題。也就是說國會頻道該由誰來主控與營運?是由立法院編列預算來主導成為立院頻道?或是立院編預算後委由公視執行成為公共頻道?還是政府出資成立基金會負責轉播事宜?或是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共同出資成立頻道,由其主導並營運之,就像美國C-SPAN的運作模式?台灣國會頻道屬性有諸多可能,但營運模式皆不相同。
所有權歸誰屬性難定
美國在1979年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出資成立C-SPAN,它自詡是提供閱聽眾接近重要議事現場的公共服務頻道,在經費上自給自足,在運作上獨立自主,其所有權與官方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考察團了解此點基本差異,那台灣國會頻道的所有權屬性應該會是個亟待思考的問題。如果未來國會頻道由立法院出資主導,充其量只是個轉播立院議事的立院頻道,應該與C-SPAN不同,因為C-SPAN不僅轉播參眾兩院的國會議事,也轉播各級政府的重要決策與公共事務會議,甚至總統大選活動等等。另外,或許轉播議事這種事,立委諸公總是會先想到公視,但公視目前正面臨預算被立院擱置的困境,加上公視長期處在經費不足的窘境,立院總不能沒事就找公視麻煩,有事就希望公視能「馬兒好且要不吃草」,實在有點糟蹋人。除此之外,如果國會頻道要採用筆者前述提出的其他模式營運,立院與各界恐怕還需審慎評估,因為所有權屬性涉及國會頻道的角色與定位的確立。
立委易爭議鏡頭多寡
其次是議事轉播的準則與規範問題。雖感覺這點應是籌備國會頻道的細節,但以台灣朝野長期藍綠對抗的政治生態來看,這反而是成立國會頻道最令人擔心的隱憂。如立法院開議期間,除大會外,每天可能還有許多委員會議,轉播時如何決定其優先順序是個問題;更不用說,如果諸多立委在同時間召開公聽會、記者會等,那又該如何取捨轉播與否?還有一年365天所有會議如何排序播出及重播也是個問題。
而更可怕的事是,每場會議轉播時,全場參與者如何運鏡取景,屆時定會引發立委間每人鏡頭多寡的爭議,轉播主其事者更會不勝其擾!這些都是國會頻道運作的不定時炸彈,所以國會頻道議事轉播的遊戲規則不能不優先規劃與設計。
筆者去年底曾拜訪美國舊金山市政府訪談其所屬市政頻道的主要負責人,了解公共事務相關頻道的運作現況。兩個市政頻道不僅轉播市長公開行程,也轉播市議會各種會議及市府各局處的重要會議與記者會等,訪談中受訪者都提到轉播細節的規劃很重要,大至如何訂定轉播各項會議優先順序的標準,小至轉播會議中主鏡頭該對著誰,如果有多方爭吵的畫面,轉播者如何運鏡,甚至如果有抗議團體在會議鬧場該如何轉播等等。
雖然舊金山市政頻道在營運上不同於C-SPAN,但卻比較類似目前討論的國會頻道,而根據筆者參訪舊金山市政頻道的經驗,國會頻道絕不會是只要在議場架幾個轉播機器就可以立即運作的,特別是台灣的政治生態,國會頻道的轉播規範亟需事先審慎設計與規劃。
整體來說,雖然各界對國會頻道樂觀其成,但從頻道產權屬性的設計、議事轉播規範的訂定,到頻道市場機制的確立,即便不先考量傳播科技的推陳出新,成立國會頻道都還有諸多規劃需從長計議,又何必急著要推出呢?
2008年09月04日蘋果日報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陳炳宏
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
台灣的病灶在媒體
這些天媒體的角色又成話題,從中研院院士的電視名嘴語言暴力說,到白文正之死的質疑媒體殺人說等等,可見整體社會對媒體的表現是有意見的,但為何長期被視為亂源的媒體還是可以不動如山而繼續危害台灣呢?每次要提筆談媒體問題時,腦中會立即閃過兩個念頭:一個是「罄竹難書」,另一個是「狗吠火車」;但同時也會有個念頭阻止我動筆:「多說無益」,也許稍一不慎,只怕會被口水淹死,中研院院士批評政論節目及電視名嘴就是個實例(所以我很識相,從不敢批評名嘴)。
不過如果大家都繼續對媒體問題鄉愿,那台灣媒體改革該怎麼辦?台灣民主化進程該怎麼辦?言論自由當護身符馬政府上台,面對經濟問題,有人說應該成立經濟顧問委員會,面對財政問題,有人建議應該成立財政顧問委員會,但面對媒體問題,為何從未有人建議成立媒體顧問委員會來解決?我很贊成監察院準院長王建煊日前在面對媒體探詢上任後要查的第一個案子是什麼的時候,他回答立即查媒體,這句話讓筆者聽起來精神一振,不過相信王院長應該只是玩笑一句,我想如果能成真,許多關心台灣媒體改革與台灣民主化的人,連做夢都會笑。全世界沒有一個民主國家會有極權的媒體體制,也沒有一個極權國家會有著民主媒體制度,所以說,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與民主化程度,跟它的媒體制度有著絕對的關聯性。
2004年總統大選後,筆者曾在《蘋果日報》發表探討「誰在撕裂台灣」的投書,文中強調答案應該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還好人微言輕而未激發媒體眾怒)。4年過後,如果再問這個問題,恐怕答案還是一樣,但讓我迷惑的是,為何長期以來台灣社會這麼縱容媒體呢?答案恐怕是因為媒體動不動就祭出《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作為護身符,讓有時候也會心存不軌的執政者有點投鼠忌器,以及民眾對媒體的社會責任與角色認識不清吧!因此當執政者不敢作為,而自律成為媒體敷衍各界改革訴求的擋箭牌時,那台灣的民主化該怎麼辦呢?從台灣媒體現況來看,筆者絕對不相信台灣的媒體會自律,而不成熟的政治環境也讓我對執政者想以法律規範媒體的舉動總懷著疑慮。
不過老實講,王院長的談話是很有創意的,從監察院的角度是否可以發動體檢台灣媒體產業,進而讓媒體可以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稱職地扮演第四權的角色?落實媒體素養教育對此,筆者不敢奢望台灣學習韓國政府在2005年進行的媒體立法,但如果能由監院來負責體檢應該是可行的,不過這不是創舉,因為2004年監察院即曾在黃煌雄委員的主持下,進行「政府影音媒體政策及其執行績效總體檢」,相信本屆監察院(特別是有媒體經驗豐富的吳豐山委員)可以在這基礎下對台灣媒體產業的各項問題再進行必要且仔細的體檢,看看能不能集思廣益提出些台灣媒體改革的具體辦法。此外可長可久的作法是,將媒體改革的重點放在許多有識之士早已提出的公民教育上,而積極的建議是,請教育部門能夠具有前瞻性的思維,將媒體素養列入各國高中小學的公民教育教材,甚至成為大學通識教育的核心(例如世新全校與政大傳院即列入必修),使台灣小公民們能從小了解媒體的角色與運作,進而做個耳聰目明的閱聽眾,以發揮監督媒體的積極作用,進而建構媒體改革的他律機制,讓台灣媒體改革運動從公民教育的媒體素養做起,共同醫治使台灣染惡疾的病灶,以推動真正的民主化。
不過如果大家都繼續對媒體問題鄉愿,那台灣媒體改革該怎麼辦?台灣民主化進程該怎麼辦?言論自由當護身符馬政府上台,面對經濟問題,有人說應該成立經濟顧問委員會,面對財政問題,有人建議應該成立財政顧問委員會,但面對媒體問題,為何從未有人建議成立媒體顧問委員會來解決?我很贊成監察院準院長王建煊日前在面對媒體探詢上任後要查的第一個案子是什麼的時候,他回答立即查媒體,這句話讓筆者聽起來精神一振,不過相信王院長應該只是玩笑一句,我想如果能成真,許多關心台灣媒體改革與台灣民主化的人,連做夢都會笑。全世界沒有一個民主國家會有極權的媒體體制,也沒有一個極權國家會有著民主媒體制度,所以說,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與民主化程度,跟它的媒體制度有著絕對的關聯性。
2004年總統大選後,筆者曾在《蘋果日報》發表探討「誰在撕裂台灣」的投書,文中強調答案應該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還好人微言輕而未激發媒體眾怒)。4年過後,如果再問這個問題,恐怕答案還是一樣,但讓我迷惑的是,為何長期以來台灣社會這麼縱容媒體呢?答案恐怕是因為媒體動不動就祭出《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作為護身符,讓有時候也會心存不軌的執政者有點投鼠忌器,以及民眾對媒體的社會責任與角色認識不清吧!因此當執政者不敢作為,而自律成為媒體敷衍各界改革訴求的擋箭牌時,那台灣的民主化該怎麼辦呢?從台灣媒體現況來看,筆者絕對不相信台灣的媒體會自律,而不成熟的政治環境也讓我對執政者想以法律規範媒體的舉動總懷著疑慮。
不過老實講,王院長的談話是很有創意的,從監察院的角度是否可以發動體檢台灣媒體產業,進而讓媒體可以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稱職地扮演第四權的角色?落實媒體素養教育對此,筆者不敢奢望台灣學習韓國政府在2005年進行的媒體立法,但如果能由監院來負責體檢應該是可行的,不過這不是創舉,因為2004年監察院即曾在黃煌雄委員的主持下,進行「政府影音媒體政策及其執行績效總體檢」,相信本屆監察院(特別是有媒體經驗豐富的吳豐山委員)可以在這基礎下對台灣媒體產業的各項問題再進行必要且仔細的體檢,看看能不能集思廣益提出些台灣媒體改革的具體辦法。此外可長可久的作法是,將媒體改革的重點放在許多有識之士早已提出的公民教育上,而積極的建議是,請教育部門能夠具有前瞻性的思維,將媒體素養列入各國高中小學的公民教育教材,甚至成為大學通識教育的核心(例如世新全校與政大傳院即列入必修),使台灣小公民們能從小了解媒體的角色與運作,進而做個耳聰目明的閱聽眾,以發揮監督媒體的積極作用,進而建構媒體改革的他律機制,讓台灣媒體改革運動從公民教育的媒體素養做起,共同醫治使台灣染惡疾的病灶,以推動真正的民主化。
2008年5月11日 星期日
富豪與淫蟲 2008.05.11
富豪與淫蟲?讀者看到標題,不要以為這篇投書要爆什麼料,筆者只是想借用近日大陸房產考察團被媒體戲稱為富豪團的新聞,來談談台灣媒體為凸顯報導內容,慣將報導對象化約成簡單的指涉詞彙,此舉常造成被報導者的困擾,並強化閱聽眾對被報導者的刻板印象,其深遠影響值得社會各界三思。例如最近大陸房產考察團被稱為富豪團即是例子之一,而不久前陳冠希的私密自拍照被媒體稱作慾照,還有其他如淫狼、毒蟲、外籍新娘等,都是這樣的例子。
由於大陸房產考察團挾著媒體對他們有所求的優勢,他們一抗議,媒體只好乖乖改稱他們是企業家團。但問題是,那些被稱為淫蟲、山地人、外籍新娘等的社會邊緣族群,都不是媒體的寵兒,都缺乏掌控媒體的優勢,大家能否設身處地去想,當他們被媒體化約成淫狼、外娘的窘況呢?更嚴肅的議題是,當媒體將報導對象刻板化,進而建構整個社會對他們的刻板化形象,並引發族群平等與公民平權等問題,難道媒體沒有責任嗎?
媒體刻板化報導對象的手法概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簡化:例如將陳冠希的私密自拍照簡稱為慾照,那想必不少人家裡都有許多的「慾照」吧!難道不可以價值中立的指稱其為「私密照」嗎?還有不管任何對象,只要是指涉年輕女子則一概簡化稱為妹,例如大陸妹、傳播妹,甚至高麗妹、泡菜妹、櫻花妹等等,報導言辭充滿輕蔑之意,而媒體卻從不思考這樣的簡化是否合適?是否真的可以幫助閱聽眾理解報導對象,還是只是希望能語不驚人死不休以搶佔版面與爭取收視率呢?
第二種是醜化:這是媒體對待弱勢的慣用手法,例如色情案件嫌疑犯就統統用淫蟲、某某之狼、伸魔爪、逞獸慾、色慾薰心等等極盡負面之言詞來描繪涉案對象與情節,不僅醜化事件當事人,且有未審先判的意味。此外媒體在報導如精神病患或愛滋病患新聞時,不僅常強化其刻板印象,甚至還會加油添醋,用「不定時炸彈」等詞彙暗示其危險性與潛在危機,機械性的傳達刻板形象並再次傷害該族群,進而阻礙整個社會大眾對他們的理解與諒解,等於是對弱勢的雙重傷害。
第三種是美化:相對於醜化,媒體還有一項本事,就是莫名的美化其報導對象,當閱聽眾聽到媒體常稱某某專家、社會名媛、名女人、企業家等,就是媒體過度美化報導對象的例子。嚴格說,這也是媒體不負責任的展現,因為什麼叫專家?其客觀標準何在?什麼叫社會名媛?這是哪種職業?筆者很難想像社會上有任何職銜或專業可以被稱作「社會名媛」?難道台灣社會已經多元化或後現代到名女人也可以是個專業職銜啊?真是荒唐!另外阿狗阿貓只要上媒體都可以稱作專家,這類媒體美化報導對象的問題更多,有點罄竹難書,實在不想多說!
總而言之,當社會大眾認為所有原住民都喜歡喝酒,所有同志都很娘娘腔,所有頭纏頭巾的阿拉伯人不是石油大亨就是恐怖份子,還有所有菲傭都叫作瑪麗亞時,這到底是閱聽眾有問題,還是媒體有問題呢?刻板印象容易塑造,但值得重視的是隱藏在刻板印象背後的誰受益與誰受損的嚴肅課題,因此寄望媒體應該深思使用化約詞彙指涉報導對象的媒體再現問題,請慎選新聞報導內容的指涉詞彙吧。
由於大陸房產考察團挾著媒體對他們有所求的優勢,他們一抗議,媒體只好乖乖改稱他們是企業家團。但問題是,那些被稱為淫蟲、山地人、外籍新娘等的社會邊緣族群,都不是媒體的寵兒,都缺乏掌控媒體的優勢,大家能否設身處地去想,當他們被媒體化約成淫狼、外娘的窘況呢?更嚴肅的議題是,當媒體將報導對象刻板化,進而建構整個社會對他們的刻板化形象,並引發族群平等與公民平權等問題,難道媒體沒有責任嗎?
媒體刻板化報導對象的手法概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簡化:例如將陳冠希的私密自拍照簡稱為慾照,那想必不少人家裡都有許多的「慾照」吧!難道不可以價值中立的指稱其為「私密照」嗎?還有不管任何對象,只要是指涉年輕女子則一概簡化稱為妹,例如大陸妹、傳播妹,甚至高麗妹、泡菜妹、櫻花妹等等,報導言辭充滿輕蔑之意,而媒體卻從不思考這樣的簡化是否合適?是否真的可以幫助閱聽眾理解報導對象,還是只是希望能語不驚人死不休以搶佔版面與爭取收視率呢?
第二種是醜化:這是媒體對待弱勢的慣用手法,例如色情案件嫌疑犯就統統用淫蟲、某某之狼、伸魔爪、逞獸慾、色慾薰心等等極盡負面之言詞來描繪涉案對象與情節,不僅醜化事件當事人,且有未審先判的意味。此外媒體在報導如精神病患或愛滋病患新聞時,不僅常強化其刻板印象,甚至還會加油添醋,用「不定時炸彈」等詞彙暗示其危險性與潛在危機,機械性的傳達刻板形象並再次傷害該族群,進而阻礙整個社會大眾對他們的理解與諒解,等於是對弱勢的雙重傷害。
第三種是美化:相對於醜化,媒體還有一項本事,就是莫名的美化其報導對象,當閱聽眾聽到媒體常稱某某專家、社會名媛、名女人、企業家等,就是媒體過度美化報導對象的例子。嚴格說,這也是媒體不負責任的展現,因為什麼叫專家?其客觀標準何在?什麼叫社會名媛?這是哪種職業?筆者很難想像社會上有任何職銜或專業可以被稱作「社會名媛」?難道台灣社會已經多元化或後現代到名女人也可以是個專業職銜啊?真是荒唐!另外阿狗阿貓只要上媒體都可以稱作專家,這類媒體美化報導對象的問題更多,有點罄竹難書,實在不想多說!
總而言之,當社會大眾認為所有原住民都喜歡喝酒,所有同志都很娘娘腔,所有頭纏頭巾的阿拉伯人不是石油大亨就是恐怖份子,還有所有菲傭都叫作瑪麗亞時,這到底是閱聽眾有問題,還是媒體有問題呢?刻板印象容易塑造,但值得重視的是隱藏在刻板印象背後的誰受益與誰受損的嚴肅課題,因此寄望媒體應該深思使用化約詞彙指涉報導對象的媒體再現問題,請慎選新聞報導內容的指涉詞彙吧。
2008年3月30日 星期日
選民成熟了,那媒體呢? 2008.03.29
今年總統大選終於結束了,過程雖紛紛擾擾但卻還是平和落幕,有人說台灣的選民成熟了,選舉過程中不再激情地被藍綠選舉伎倆所愚弄或操控,是這次選舉最大的收穫。不過回想選舉歷程,筆者想問的是-選民成熟了,那被視為台灣亂源的新聞媒體是否也跟著成熟了嗎?
選舉期間,新聞媒體雖然充斥著藍綠競選宣傳報導,但恐怕最精采的還是每天晚上的那些名嘴開講節目,保證當天任何雞毛蒜皮小事都可以被他們渲染成藍綠大對決,其危言聳聽之本事絕不下於兩個競選總部,如果往好處想,看名嘴的激情演出已成為部分台灣民眾下班後休閒娛樂的主要選項,但如果往壞處想,其實他們正是激化台灣顏色與族群對立最大的催化劑,四年前如此,四年後還是如此!理論上,普遍受社會敬重的學者專家應該是國家的公共財,其重要職責在為國家發展導引正確的思維與方向,但現在這些人卻變成媒體創造收視率的商品,每家新聞媒體靠著這群名嘴們吸引各自設定的閱聽眾,進行收視率爭奪戰,所以這些「商品」必須要有明確的商品性格與市場定位,導致名嘴們對媒體雖有聚集收視率爭取廣告的貢獻,除非民眾懂得輕鬆看待,不然電視名嘴脫序的激情演出,即可能成為台灣激化顏色與族群對立的幫兇,變成台灣亂源中的亂源。
其次,四年前總統大選時媒體的惡績還包括選情報導過程的灌票行徑。今年為了監督媒體的灌票情形,筆者即利用這學期講授的新聞媒體概論課程設計學生監督媒體開票的作業,有四十九位學生加入監督媒體開票的行列,由學生自行分組監看各衛星新聞台及五家無線台的開票過程,從下午四點開始每三十分鐘紀錄一次電視畫面出現的得票數,結果發現,今年媒體開票還是不夠誠實。例如學生們發現竟然有四家電視台在4:04分即報出近百票得票數,其餘也大都在10分鐘內陸續開出票數,令大家很難想像到底全台灣有哪個投開票所這麼有效率,竟然能在投票結束後四分鐘內即可完成所有開票作業?如果真是如此,恐怕應該建議馬準總統敦聘這個投開票所的主管人員入閣,讓他掌人事行政局,保證全國公務人員行政效率一定大大提升!所以說,今年有灌票嗎?媒體好像自己都說沒有,但是-天曉得?
整體來說,今年選舉台灣的選民真的成熟不少,而透過監看電視開票,筆者也感覺到閱聽眾也成熟了。例如有學生告訴我,今年網路上有位部落客自行設計電腦程式,自動去電視台網站抓開票資料,只要電視台一更新票數統計,他的部落格都可即時提供各家電視台的開票數字,讓民眾能自行比較各台同時間開票數字的差異,相信其用意即在協助全民監督媒體的灌票惡行,真是位成熟的選民,也是位耳聰目明的閱聽眾啊!
如果民眾可以透過選舉分辨政黨對選情的操控而冷靜投票,如果民眾連監督媒體的媒體素養運動都可以有這麼高的認同度,再如果連落敗的民進黨都認為必須痛下決心檢討整頓,那麼台灣的媒體是否也應該立即作些什麼呢?
選舉期間,新聞媒體雖然充斥著藍綠競選宣傳報導,但恐怕最精采的還是每天晚上的那些名嘴開講節目,保證當天任何雞毛蒜皮小事都可以被他們渲染成藍綠大對決,其危言聳聽之本事絕不下於兩個競選總部,如果往好處想,看名嘴的激情演出已成為部分台灣民眾下班後休閒娛樂的主要選項,但如果往壞處想,其實他們正是激化台灣顏色與族群對立最大的催化劑,四年前如此,四年後還是如此!理論上,普遍受社會敬重的學者專家應該是國家的公共財,其重要職責在為國家發展導引正確的思維與方向,但現在這些人卻變成媒體創造收視率的商品,每家新聞媒體靠著這群名嘴們吸引各自設定的閱聽眾,進行收視率爭奪戰,所以這些「商品」必須要有明確的商品性格與市場定位,導致名嘴們對媒體雖有聚集收視率爭取廣告的貢獻,除非民眾懂得輕鬆看待,不然電視名嘴脫序的激情演出,即可能成為台灣激化顏色與族群對立的幫兇,變成台灣亂源中的亂源。
其次,四年前總統大選時媒體的惡績還包括選情報導過程的灌票行徑。今年為了監督媒體的灌票情形,筆者即利用這學期講授的新聞媒體概論課程設計學生監督媒體開票的作業,有四十九位學生加入監督媒體開票的行列,由學生自行分組監看各衛星新聞台及五家無線台的開票過程,從下午四點開始每三十分鐘紀錄一次電視畫面出現的得票數,結果發現,今年媒體開票還是不夠誠實。例如學生們發現竟然有四家電視台在4:04分即報出近百票得票數,其餘也大都在10分鐘內陸續開出票數,令大家很難想像到底全台灣有哪個投開票所這麼有效率,竟然能在投票結束後四分鐘內即可完成所有開票作業?如果真是如此,恐怕應該建議馬準總統敦聘這個投開票所的主管人員入閣,讓他掌人事行政局,保證全國公務人員行政效率一定大大提升!所以說,今年有灌票嗎?媒體好像自己都說沒有,但是-天曉得?
整體來說,今年選舉台灣的選民真的成熟不少,而透過監看電視開票,筆者也感覺到閱聽眾也成熟了。例如有學生告訴我,今年網路上有位部落客自行設計電腦程式,自動去電視台網站抓開票資料,只要電視台一更新票數統計,他的部落格都可即時提供各家電視台的開票數字,讓民眾能自行比較各台同時間開票數字的差異,相信其用意即在協助全民監督媒體的灌票惡行,真是位成熟的選民,也是位耳聰目明的閱聽眾啊!
如果民眾可以透過選舉分辨政黨對選情的操控而冷靜投票,如果民眾連監督媒體的媒體素養運動都可以有這麼高的認同度,再如果連落敗的民進黨都認為必須痛下決心檢討整頓,那麼台灣的媒體是否也應該立即作些什麼呢?
2008年2月12日 星期二
候選人不要亂開膨風支票 2008.02.12
選舉期間候選人開政策支票向來只是讓人相信有夢最美,賣的大多是未必可以實現的「美夢支票」,選民恐怕是認真不得,但如果候選人開的是不可能兌現的「膨風支票」,那這就應該加以譴責,像最近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所提出的「如果當選總統,將協助一貫道道親成立電視台」,這就是典型的膨風支票,實在要不得。
一貫道親可別當真
自2005年12月立法院通過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政策後,正式確立黨政軍等不當勢力介入廣電媒體經營都被視為是違法行為,但日前謝長廷在拜訪一貫道場時竟然作出若當選將協助其成立電視台的承諾,不知謝長廷是無知,還是知法犯法?謝陣營的幕僚怎會讓謝長廷講出這種有違法之虞的言論呢?筆者不願意指控這是謝陣營在騙票,但要提醒一貫道親們對此千萬不能當真。
面對膨風支票的質疑,或許謝陣營會解釋說,協助方式有許多種,但問題癥結在於如果謝真當選總統,請問他將如何協助呢?難道可以繼續用政治語言說「以個人身分」協助嗎?請問如果謝當選總統後,如何能有個人身分去協助一貫道成立電視台呢?難道是親自去幫一貫道寫頻道營運計劃申請書嗎?更令人害怕的是,如果謝總統是想說他可以指示、明示或暗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盡快或放水通過一貫道衛星電視台執照的申請,那此舉是視NCC這個獨立機關為何物?如果NCC不能從命,那這種競選支票又有何意義?筆者真的認真想過幾種未來謝總統可以協助的形式,但實在想不出有何協助良方。
視政府決策於無物
政府成立原住民與客家等族群電視台問題在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政策確立後迄今還有待具體解決方案,現在總統候選人再把宗教拉進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議題中實在不智。宗教與媒體的關係有點複雜,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明,政治與媒體則再複雜些,至於宗教加政治加媒體則更是複雜許多,絕不是政治人物可以簡單地說三道四或是隨意開膨風支票的。
因此一貫道是否會成立電視台,作為總統或總統候選人都可以給予祝福就好,但如果說當選總統後就可以「協助」其成立電視台,那不是不了解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的基本精神,便是視政府決策於無物,所以請候選人要開政策支票前還是要三思,千萬不能信口開河啊!
一貫道親可別當真
自2005年12月立法院通過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政策後,正式確立黨政軍等不當勢力介入廣電媒體經營都被視為是違法行為,但日前謝長廷在拜訪一貫道場時竟然作出若當選將協助其成立電視台的承諾,不知謝長廷是無知,還是知法犯法?謝陣營的幕僚怎會讓謝長廷講出這種有違法之虞的言論呢?筆者不願意指控這是謝陣營在騙票,但要提醒一貫道親們對此千萬不能當真。
面對膨風支票的質疑,或許謝陣營會解釋說,協助方式有許多種,但問題癥結在於如果謝真當選總統,請問他將如何協助呢?難道可以繼續用政治語言說「以個人身分」協助嗎?請問如果謝當選總統後,如何能有個人身分去協助一貫道成立電視台呢?難道是親自去幫一貫道寫頻道營運計劃申請書嗎?更令人害怕的是,如果謝總統是想說他可以指示、明示或暗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盡快或放水通過一貫道衛星電視台執照的申請,那此舉是視NCC這個獨立機關為何物?如果NCC不能從命,那這種競選支票又有何意義?筆者真的認真想過幾種未來謝總統可以協助的形式,但實在想不出有何協助良方。
視政府決策於無物
政府成立原住民與客家等族群電視台問題在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政策確立後迄今還有待具體解決方案,現在總統候選人再把宗教拉進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議題中實在不智。宗教與媒體的關係有點複雜,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明,政治與媒體則再複雜些,至於宗教加政治加媒體則更是複雜許多,絕不是政治人物可以簡單地說三道四或是隨意開膨風支票的。
因此一貫道是否會成立電視台,作為總統或總統候選人都可以給予祝福就好,但如果說當選總統後就可以「協助」其成立電視台,那不是不了解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的基本精神,便是視政府決策於無物,所以請候選人要開政策支票前還是要三思,千萬不能信口開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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