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炳宏/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這幾天受我國駐大阪處長輕生新聞影響,讓假新聞議題再度沸沸揚揚,有評論說這是網路霸凌,有學者說這是假新聞,眾說紛紜。面對假新聞議題,筆者想再野人獻曝,提出一點區辨思考與解決意見。
首先,如果不先釐清什麼是假新聞,那麼其實很難定義大阪事件是否屬假新聞的討論範圍。簡單說,何謂假新聞為何到現在莫衷一是,主要還是定義的問題。從新聞學對新聞類型的定義來說,廣義的假新聞大致可分成三類:一是「偽新聞」(Pseudo news),亦即所有預備好等媒體來採訪而刻意提供的新聞資訊,都屬於偽新聞,例如所有記者會、產品發表會等都屬於這類;二是「錯新聞」(Phony news),屬於媒體的錯誤報導,即新聞內容部分真實,但也含有錯誤訊息,即可歸類為錯新聞。最後一種也是大家最關注的「假新聞」(Fake news),亦即虛構資訊且刻意傳散,企圖引發民眾對特定議題產生特定的思考與討論,才是現在大家苦思解決的假新聞,其最重要的判斷點即在,資訊毫無根據,至少從新聞查證的角度來看,缺乏明確可信的消息來源,但又隱含影響民眾觀感的企圖。
搞混錯新聞假新聞
因此從前述分類來看,多數人不在意偽新聞,但卻把錯新聞與假新聞混在一起談,因此導致大阪新聞是錯新聞或假新聞到現在混淆不清。如果大家現在把假新聞的定義弄清楚,用前述三個標準來分析,是否比較好了解大阪新聞是錯新聞還是假新聞呢?
其次,其實也是筆者最關心的,假新聞到處流竄,全球束手無策,這對台灣最大的挑戰是,2018及2020年兩次大選前各界能否有防制假新聞的策略?
早在幾年前,筆者即在教育部108課綱公聽會建議,將「資訊科技與媒體素養」這項核心能力拆成兩部分,因為教學生懂科技(硬體)、寫程式(軟體)的資訊教學,跟傳播領域所熟悉的媒體素養可能八竿子打不著,媒體素養應成為獨立的核心能力,但不知是教育學界的傲慢、無知,還是無奈,迄今無人回應此項建議,只有幾周前課審會決議讓媒體素養成為學習內容(其實筆者也不是很聽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筆者想強調的是,資訊科技成為核心能力應是好事,但它跟防制假新聞的媒體素養教育不見得很有關係;或者務實說,期望教學現場的資訊科技教師去教學生如何防制假新聞等媒體素養議題,實在是強他們所難,因為隔行如隔山!筆者的意見很明確:防制假新聞策略無他,唯推動媒體素養教育而已。
如果台灣教育體系能從小教導學童,對於網路上傳散的資訊,只要不能親身確認是否真實,那就先不要傳散,這是媒體素養很重要的教導,其他如資訊科技課程也許教出很會用數位科技產製影音內容的新世代,但這些具備資訊科技能力的新世代了解現在到處在網站傳散的偷拍影音內容,其實都是侵犯隱私權,甚至有違《社會秩序維護法》嗎?也許資訊倫理課綱會教,但媒體素養課程教得更多、更完整啊。
落實媒體素養教育
如果政府真想防制假新聞,不要再去想立法或重罰等旁門左道的策略,趕緊要教育部落實課綱的媒體素養教育,然後讓目前在教學現場的教師懂得媒體素養,兩方法而已。
原文連結:蘋果新聞:大阪事件是假新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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